2012-04-27 17:37:47   来源: 转载     点击:

的规定,这一国家在适用以下第二目时,同意将上述两条适用于这类作品,或者这一国家受第一至二十一条及本附件的约束;这一声明可以提到附件第五条而不是第二条;

(2)它同意根据以上第一目作过声明或根据附件第一条发出过通知的国家对它作为起源国的作品适用本附件。

2.所有按第一款作出的声明均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交存总干事。声明自交存之日起生效。 

相关热词搜索:伯尔尼 保护 文学

上一篇:世界版权公约(1971)
下一篇: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的信号的公约(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