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城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市),适度发展具有独占资源并条件成熟的创意产业项目,作为主城区创意产业的补充。
三、发展重点
(六)“十一五”期间,我市创意产业重点实施“611”工程,即重点支持研发设计创意、软件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等6大类创意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重点建设视美动漫基地,天健(平面媒体)动漫基地,软件设计创意园,文化(传媒)创意产业园,大足石刻影视旅游文化区,出版传媒创意中心,铠恩国际家居名都,黄桷坪艺术街,时尚文化消费圈,江北嘴现代文化体验区,磁器口、洪崖洞、巴国城等民俗文化体验区等11个具有特色的创意产业载体。
在普遍号召的基础上,我市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扶优扶强;二是要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进一步突出特点,彰显重庆特色;三是要注重培育产业链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形成系统的产业链和块状经济。
四、主要措施
(七)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积极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我市创意产业的宣传工作,形成强烈的发展声势,吸引各方人才来我市发展。通过开展打造时尚之都系列活动、举办创意原创大赛和展览、加强创意产品(作品)的宣传推广等,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加快创意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鼓励利用闲置楼宇、仓库和厂房进行改扩建,建设建筑设计、社会经济咨询、广告、知识产权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创意产业与都市产业相结合。
——鼓励利用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的人才、技术、信息、土地、政策等条件,建设软件设计、模具设计、服装设计、家具设计等与工业园区配套的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创意产业与制造业相结合。
——鼓励利用成熟时尚文化消费圈,建设文化传媒、时尚消费类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创意产业与打造时尚之都相结合。
——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特色突出的创意产业基地(园区),经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综合考评,认定为市级创意产业基地(园区),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配套政策。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创意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基地。
(九)培育创意产品市场环境
促进创意产品的消费和销售,形成创意引领消费,消费促发创意的良性循环。要创造环境,改变传统自成一体的狭隘生产消费观念,鼓励设立发展各类专业设计公司;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性强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中介公司,包装创意产品促进销售;鼓励创新、时尚、超前的构思,形成宽容包容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接受新生事物,喜爱并消费创意产品,拓展创意产品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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